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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中国船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(扩大)集体学习---新《公司法》修订与国有企业规范专题讲座
    发布日期:2024-05-24 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
    为贯彻落实国资委和中远海运集团的要求,5月17日,中国船燃党委组织了一场针对新《公司法》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(扩大)集体学习,旨在加强党委对依法治企的全面领导,贯彻落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的工作要求,形成中国船燃法治大讲堂开展专题学法特色具体工作举措。公司领导、各部门负责人等在主会场听取了讲座,所属二级公司的领导、部门负责人和法务合规人员通过视频参加,系统共有300多人参加了此次集体学习活动。

    本次讲座的主讲人是来自中国船燃常年法律顾问单位——通商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郭旭律师。讲座内容涵盖了专章对国企治理提出特别要求、优化公司治理主体及其职权、强化董监高责任、完善股东出资与权利保护、股权交易相关规则的变化、公司章程修订相关提示等多个部分。在时间有限的情况下,不仅深入解析了公司法的重要修订,还就国有企业治理的规范化进行了全面阐述,对于今后中国船燃系统依法合规经营和规范治理有很大的帮助。

    《公司法》新的修订强调了国有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合规管理制度的重要性,也表明国家正通过法律手段促使国企加强法治合规管理。法治合规现在被视为国有企业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此外,这次修改通过对实际问题的分析和理论研究,丰富了公司治理机制的选择,进一步规范了公司的组织和行为,并明确了各方面的责任,以更好地保护公司、股东、员工和债权人的利益。

    公司党委书记、总经理秦岭作总结讲话,对学习新《公司法》提出三点要求:

    一是全系统干部职工要持续深入学习新《公司法》,准确把握新《公司法》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,增强干部员工法治思维、合规意识与法律素养,筑牢“依法治企”根基。

    二是要在深刻理解新公司法对深化国企改革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基础上,将培训知识学以致用,把学习成效转化到依法履职、合规经营、风险防范的工作实践中。

    三是要持续改进,适应法律变化,根据自己的职责落实新公司法的具体要求,完善内部管理制度,持续改进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管理方式,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。